律师和法官在决定什么样的证据可供法庭审判时,往往要经过大量的考虑。当法院收到司法通知时,它认为某些事实和法律通常是无可辩驳和决定性的。这项证据法允许审判迅速进行,因为它减轻了举证责任无论哪一方要求审判,如果没...
律师和法官在决定什么样的证据可供法庭审判时,往往要经过大量的考虑。当法院收到司法通知时,它认为某些事实和法律通常是无可辩驳和决定性的。这项证据法允许审判迅速进行,因为它减轻了举证责任无论哪一方要求审判,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辩论不需要辩论的证据来拖延审判过程。
法官在决定哪些类型的证据可以接受审判时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司法通知通常适用于在法院管辖范围内被视为常识的事实,也适用于在百科全书、字典中容易核实的任何信息,或者参考书。任何能被专家证实的东西都可以使用。例如,某些科学事实可能不被认为是普通民众的常识。如果科学界认为这些事实是合理的无可争辩的,法院可以注意这些事实。手头案件的事实、法律和其他内容也可以请求司法通知,但任何来自其他法庭案件的信息都是不可接受的。通常情况下,在审判前都需要通知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陈述其事实,并提供任何必要的文件来支持这些信息。法官允许双方在正式发出通知之前进行听证,然后陪审团被指示将这些证据作为事实。偶尔,律师、检控方,或被告在审讯进行前,不能预料到他们希望在法庭上提供什么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在审判的早期阶段向法官提出司法通知请求。法院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发出通知;它并不总是要求一方或另一方提出请求。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司法认知方面的标准略有不同。在刑事案件中,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被假定为真实的,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自行提出反驳证据。由于这种允许可能会妨碍审判速度,因此在民事案件中不允许这样做。相反,在民事案件中,司法通知被认为是完全决定性的和事实性的,对方当事人的任何证据不得与之相抵触。